您的位置: 首页 >松坡党建>党建概况> 详细内容

隆回一中2021年度全体党员干部暨教职员工学习管理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9 15:13:38 浏览次数: 【字体:

隆回一中2021年度全体党员干部暨教职员工

学习管理方案

 

2021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之年,也“十四五”开局之年,新起点孕育新期望,新征程期待新作为。广大党员干部、全体教职员工要切实发扬新时代的“三牛精神”,在新征程上永立垦荒之志,接续垦荒之力,做践行“三牛”精神的引领者、实践者、奋斗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勇前进。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暨全体教职员工的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至关重要,须臾不能松懈,必须抓紧抓实。根据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上级党委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在我校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巩固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牢牢抓住思想理论武装这个根本,精心组织我校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着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更加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更加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为我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参学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党员干部暨教职员工(学习有困难的年老体病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审定,可放低学习标准要求,部分学习内容对非中共党员不做统一要求)。

三、学习内容

1.三个网络平台的学习。①“学习强国网络平台②“红星云网络平台(非中共党员不做统一要求)。③干部网络教育培训网络平台(正股级及以上干部)。

2.党章党纪党规(非中共党员不做统一要求)、法纪法规。

3.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管理教育教学业务知识。

4.党史学习教育。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学习任务。

具体时间安排和专题内容可依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四、学习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要把理论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要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学习管理,确保各项学习要求得到长期坚持和有效执行。

2创新方式方法。要把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上党课、学校政治与业务学习、理论研讨与经验交流、专家辅导讲座等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中心组集体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每次集中学习前要认真做好发言准备。通过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清思路、研究对策,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围绕学习计划和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坚持个人自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要把个人自学思考与集体学习研讨相结合、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把常规学习与在线学习相结合,把终身学习理念践行于全部工作生活过程中。

3持续改进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紧密结合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善于学以致用,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直面问题,切实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二)分类要求

1.“学习强国”网络平台: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暨教职员工平均每天学习不少于30学分。

2.“红星云”网络平台:要求党员每日跟进学习。

3.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要求参学对象(正股级及以上干部)每年不少于50学分。

4.党章党纪党规(非中共党员不做统一要求)、法纪法规,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管理教育教学业务知识学习,个人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学校要做好学习记录。

5.党员集中学习教育培训:全年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不少于56学时。各党支部要做好学习教育培训登记。

6.党史学习教育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学习任务根据相关安排落实。

五、学习考评

年终分党员(以支部为单位)、非党员两个系列评选学习积极分子,优秀比例占参评人数的20%,按照《隆回一中奖教奖学方案》(隆一中字[2020]25号)予以奖励。考核标准如下:

1.全体党员干部暨教职员工每天学习强国网络平台学习积分不少于30学分(按第二、三、四季度的总积分进行排名,第二、三、四季度总积分不少于8250分)。从2021年4月1日起开始考核,达到学校教职员工平均分记35分,每提高一个名次加0.1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1分(满分50分)

2.全体党员每日跟进红星云网络平台学习。从2021年4月1日起开始考核,按第二、三、四季度的总积分进行排名,达到支部党员平均积分记15分,每提高一个名次加0.6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6分(由各党支部进行考核,满分30分)。

3.全体党员干部暨教职员工要按时参加党章党纪党规(非党员不作要求)、法纪法规,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管理教育教学业务知识集体学习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缺席每次扣0.5分,无学习笔记每次扣0.5分(各党支部负责对党员进行考核,人事办负责对非党员教师进行考核20分)

4.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参学对象(正股级及以上干部)每年不少于50学分,未达到要求者,不能评为学习积极分子。

5.党员集中学习教育培训:全年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不少于56学时。未达到要求者,不能评为学习积极分子。

6.党史学习教育具体评分细则根据《党史学习教育方案》的要求制定细则落实。

六、结果运用

要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的学习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学校将对个人学习情况进行严格考评,考评结果与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具体要求如下:

1. 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的教职员工在本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评优中分别加1分。

2. 设立使用“学习强国”网络平台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专项奖,年终(至2021年12月31日止)根据全校教职员工“学习强国”网络平台(总积分*10%+年度积分*90%)排名予以奖励(今年第二、三、四季度总积分少于8250分者不能参与评奖),一等奖占参评人数的20%,奖金800元,同时在本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评优中分别加1.5分;二等奖占参评人数的40%,奖金600元,同时在本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评优中分别加1.0分;三等奖占参评人数的40%,奖金400元,同时在本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评优中分别加0.5分。

3. 本年度第一季度在对党员进行积分考核时,党员使用“学习强国”“红星云”平台进行学习的情况按原方案进行,从第二季度开始,按以下标准对党员进行考核:

(1)每月“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积分排名在本支部前三分之一的奖励3分,在前三分之二的奖励2,未进入本支部前三分之一但达到了基本要求(平均每天30分)的奖励1分,由党建办公布当月学习积分、各党支部进行考核记分。

(2)每月“红星云”平台学习积分排名在本支部前三分之一的奖励3分,在前三分之二的奖励2分,未进入本支部前三分之一但达到了基本要求(每月30分以上)的奖励1分,当月积分为0分者扣2分,由各支部进行考核记分。

 

中共隆回一中总支委

     2021年3月   


终审:罗玉南
隆回 一中 年度 全体 党员干部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