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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10-20 09:14:23 浏览次数: 【字体:

HNPR—2013—03006

 

 

湘政教督〔2013〕3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教育督导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教督〔2012〕9号)要求,经研究,我室制定了《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发文之日起试行。原《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湘政教督〔2011〕4号)停止执行。在试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室。

附件: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3年10月8日

 

报: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省人民政府,省督学顾问
送: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教育局,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督学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

(试 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教督〔2012〕9号)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以下简称“省示范性高中”)的办学行为,提高省示范性高中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省示范性高中在实施素质教育、人才培养体制创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评估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教育规律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监督、指导、服务并重,坚持过程督导与结果督导相结合,坚持网络评估与现场评估相结合,引导省示范性高中科学谋划发展定位,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学校内涵和办学质量,促进学校个性发展、特色发展和多样化发展,不断增强学校办学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既衡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程度和工作规范化程度,更重视学校管理、学生成长、教师发展的创新与进步,突出纵向比较和过程评价,注重将学校的发展需求和社会、学生的发展需求紧密结合,鼓励学校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改进。

2.差异性原则。充分考虑不同学校的地域特点和基础差异,差别化对待每一所学校,帮助、指导学校准确定位,通过以督促建、以督促改、以督提质,推动学校向建设现代教育实验学校目标迈进。

3.合作性原则。强调教育督导部门与学校、督学与学校的合作意识,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以平等对话的方式进行沟通与交流,把和谐对话、共同研究的氛围贯穿于督导评价的全过程。

4.多样化原则。不断改进督导方法,实行督导工作动态管理,推进督导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多样化,将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定期督导与经常督导、网络督导与现场督导、随访督导与跟踪督导相结合,及时发现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监督整改,指导学校在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

5.开放性原则。广泛吸纳教师、学生、家长及社区公众参与到学校督导和学校自评工作中来,引入办学满意度民意网络调查,努力形成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增进社会各方对教育督导工作、学校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的支持与理解,增强学校督导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提升学校督导结果和自评结果的信度与效度。

二、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领导班子与学校管理

主要对校长办学理念、体制机制创新、学校管理能力、课程领导力、科研领导力等方面进行督导,包括建设校园文化,制定办学章程和发展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等,突出对校务委员会履行职责、落实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和学分认定制度的督导。

(二)教师队伍与办学条件

主要对师德师风、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队伍结构进行督导,重点督导学校对教师教学活动的指导和专业发展的支持,教师改进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注重因材施教、增强教学效果等。

为促进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主要对校园规划建设、教学装备与使用、安全设施与管理进行督导,重点督导资金的科学预算和规范使用,设备设施和图书资料的有效使用。

(三)办学水平与办学特色

对学校德育工作、课程设置、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学评价进行督导,重点督导学校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好规定课程,积极创造条件增加课程的可选择性,开设好丰富多彩的选修课,高度重视新设的通用技术课程与综合实践课程等。

对学生学业水平发展及其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养和身心健康发展、学习兴趣、审美情趣、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综合素养进行督导,突出合理安排学生作息和锻炼,学生行为习惯养成、综合素质评价机制等。

对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进行督导,包括以学业水平考试与考查成绩为依据,建立科学的课程管理和学分认定制度,并确保质量评价过程与结果可信、可用。

(四)示范效应与引领作用

对学校办学理念的先进性、认同度,办学行为的规范性、公正性,课程开设的时代性、创新性,办学模式、育人模式、课程设置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督导,重点督导按计划招生、均衡分班、落实教学计划、规范评价标准及办学行为等。

三、督导评估的程序与方法

省示范性高中每学年进行一次自评,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实施一次网络评估,并有针对性选择部分学校开展有关事项的现场评估。网络督导评估一般5人为一组,由管理专家、教学专家组成,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

1.建立“省示范性高中督导评估空间”。省示范性高中按相关要求将学校有关办学方向、行政管理、教学实施、德育工作、后勤服务、教师资源、经费投入、办学条件与环境等方面的内容上传到统一的网络主页空间上,构建学校网络实体。

2. 开展办学满意度网络问卷调查。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面向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公众开展办学满意度网络调查。

3.学校自我评估。每年7月底学校完成对上一学年办学情况的自我总结和评价,撰写《自评报告书》;并对照《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按指标分项自评记分。

4.市州随访督导。由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辖区内省示范性高中纳入督学责任区范围,每学年至少对省示范性高中进行一次随访督导,并将发现的典型经验和突出问题反馈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5.网上督导评估。每年8月,督导评估专家通过查阅学校上传至网络主页空间的相关资料、图表、数据等,按领导班子与学校管理、教师队伍与办学条件、办学水平与办学特色、示范效应与引领作用等四个方面逐一进行审查打分,同一内容的打分由两位专家独立评判。首席专家负责形成学校督导评估总报告,并提出需现场评估核查的学校名单和核查内容。

6.现场督导评估。每年10月,对在网络督导评估、教育视导和问卷调查中发现的典型经验或突出的问题,由首席专家提出建议之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将视情况抽查20%的省示范性高中(可重复抽查),选派相关专家到学校现场评估,确定评估等次。

四、督导评估结果的认定与运用

每年11月,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审核专家评估结果,反馈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并对督导评估结果进行分类定等。督导评估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90分以下7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凡评为优秀且得分在95分以上的,给予综合表彰奖励;凡评为优秀且得分在95分以下90分及以上的,给予单项表彰奖励;评为不合格的,取消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

根据《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设定“不得评优”和“一票否决”指标。

1.县域内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同时具有两项者,不得评为合格。

    (1)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的;

    (2)随意增减课时或违反规定组织学生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的;

    (3)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并以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和奖罚教师、学生的; #p#分页标题#e#

    (4)违规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或使用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的;

    (5)鼓励、支持、纵容公办学校教师到复读学校(复读班)兼课的;

    (6)公布学生考试排名,并以此奖罚教师、学生的;

    (7)在职教师对本校及现任教学段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家养或有偿补课的;

    (8)违反政策规定乱收费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评为合格。

    (1)举办或变相举办初中部和复读学校(复读班),或招收复读生的;

    (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会)考和竞赛、检查、评估等重大活动,学校集体舞弊或严重弄虚作假的;

    (3)违反政策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学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

(5)上传网站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五、督导评估的组织与领导

1.省示范性高中的网络督导评估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负责,每年组织实施一次。每年年底,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向社会发布《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年度报告》。

2.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省示范性高中的随访督导,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以促进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多样化发展。

3.实施省示范性高中督导评估时,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建立学校督导评估专家库,挑选公道正派、工作认真负责、教育管理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威望较高的同志担任督导评估首席专家。

4.严格督导评估的各项纪律与要求。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督导评估组成员与被督导评估学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网络督导评估专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与被评估学校接触或联系。若需要补充相关资料时,均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通知相关学校;督导评估专家进入学校实地评估时,应严格遵守《湖南省教育督导人员行为规范》的规定。

 

附件: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

 

一级

指标

评 估 要 点

分值

计  分  办  法

一、

 

领导班子

学校管理

 

20分

 

1、办学理念。①符合现代教育发展思想、教育方针政策和改革方向及学校历史传承和发展实际。②师生家长和社区对办学理念的知晓、理解和认同程序。③办学理念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统一,办学目标明确,有落实措施,措施到位。

4

①办学理念表述不够明确、清晰扣0.5分,观点错误该指标记0分,未体现办学历史与特点扣0.5分。②有20%的师生、家长和社区不知晓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不理解的扣0.5分,不认同的扣0.5分。③无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内容不具体、不科学记0分;规划缺乏具体可行的措施扣1分,未按规划分年度推进扣1分。

2、领导班子。①校长符合任职条件,其他领导班子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合理;②办学思想端正,依法治校、管理有力、业务能力强;③团结、民主、务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凝聚力强;④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有2/3兼课,校级领导每人每期听课不少于30节。

4

①②③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④未达要求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

3、内部管理体制。①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中层干部竞争上岗。②内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科学合理,职能界定明确,运转高效。③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校务公开。④设立有学校领导、师生、家长共同参与的校务委员会,聘请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

4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4.班级管理和学生自我管理。按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做好班级管理工作。①充分发挥班主任作用,班主任工作负责,后进生转化效果明显;② 学生会、团委会、班委会组织机构健全,干部配备得力,定期举行班团组织活动等,并取得良好效果。③学校组织班级管理的培训与研讨活动。

3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5.后勤、财务与安全管理。后勤工作切实为教学为师生生活服务。①生活条件逐步改善,学生食堂未承包个人经营,食堂、寝室等生活管理规范。②建立完备的校产档案,分学年立卷,公共财产无重大损坏或丢失现象。③财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收支规范、公开。④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健全,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⑤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良好。

5

①②③④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⑤未达到要求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

  二、

 

教师队伍

办学条件

 

25分

6、教师结构。①专任教师占85%以上;②任课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研究生占5%以上。③教师学科结构合理,符合课程设置要求。

2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7、师德师风。①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遵纪守法、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师个人无违法违纪行为;②无有偿补课、家教家养现象;③无校外兼职兼课以及为培训机构组织生源等现象;

3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8教师培训。①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措施,培训形式多样,内容全面,注重实效;②培养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有切实措施,每个学科有带头人,某些学科形成明显优势。

2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9、教师奖惩机制。①建立教师工作激励机制,引导教师真诚合作与良性竞争,鼓励个人冒尖与建设优秀团队。②有教师批评奖励制度。

2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10、校园建设。①布局协调,区划合理;②校园整洁、美化和绿化;③生均校园面积不低于30m2

2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

11、校舍建设。①有足够的教学用房和教学辅助用房,生均教学用房不低于8平方米。②提供足额学位,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含55人 )。

3

①生均教学用房每少一平方米扣0.5分,扣完为止;②学校平均班额每超过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12、实验设备设施。①有专用的理、化、生仪器室和实验室,每4个班有一间实验室;②仪器设备达到《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I类要求,且每年有新增仪器;③实验开出率达到要求。

2

①②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③未达到要求扣1分。

二、

 

教师队伍

办学条件

 

25分

 

 

13、教育信息化。①建有校园网,网络带宽能满足正常教学和办公需要,并有一定冗余;②所有教室具备网络接入条件并配备网络信息终端;③每8个班配备1个计算机教室,满足学校正常教学需要;④校内数字教学资源全面系统,涵盖学科的各个知识点,能提供一批适应本校本区域的“同步课堂”、“名师课堂”、“名校课堂”和“专递课堂”等资源;⑤所有师生建有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并能利用学习空间开展教学活动和师生互动;⑥所有教师具备利用信息化设备和资源开展教学的能力;⑦建有数字化广播电视系统、监控系统。

2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14、馆室与配置。①有独立的图书馆,学生阅览室座位不少于学生总数的1/10,教师阅览室座位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1/3;②生均藏书达45册,且每年新增图书达到生均0.5册,刊物不少于100种,建立电子阅览室;③图书资料充分开放,每学期借书、阅览学生总人次达学生总数的5倍以上。

2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15、体育场馆与器材。①有400米跑道的标准运动场;②有体育馆或容纳4个班同时上课的室内运动场;③有与规模相适应的篮球、排球场和乒乓球台;④体育器材达标,且每年有新增。

2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

16、其他教学设备设施。①有专用的音乐、美术教室和舞蹈排练厅,音乐、美术教学设备达中学器材设备设施配备I类标准;②有3间以上通用技术教室,设备符合要求;③有科技活动室;④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室,有专用卫生室,卫生设备达I类标准。

2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17、后勤设施。①学生寝室、食堂等生活用房和卫生设施符合要求;②学校用水、用电有保障。

1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三、

 

办学水平与

办学特色

 

30分

18.综合素质培养。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提出的培养目标。①建立德育工作队伍,德育活动计划能落实,实效性强。②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德育网络,效果明显。③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指导。④提供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学生自主选择,促进个性发展。⑤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坚持“两课两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每学年组织1-2次全校运动会。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措施有力。⑦每学年举办1-2次全校学生艺术活动。⑧有一定规模的运动队、合唱队、舞蹈队、乐队和美术、书法小组等多种学生社团组织。⑨开展生命安全教育。⑩按规定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等综合实践活动。

3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19.课堂教学。熟悉新课程教学理念,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为主体,运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教学目标指导教学;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丰富授课内容,广泛开展师生双向互动,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深入探究、合作交流;能根据学生的学习灵活调整教学方案,动态生成新的课堂结构;教学手段合理;课堂教学优良率达70%,其中优质课比例不低于30%。

3

优质课比例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5分,优良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0.教学常规。①有备课制度的落实与检查记录;②有作业批改与辅导制度的落实与检查记录;③有考试考核制度的落实与检查记录;④教师每期听课不少于15节,有听课笔记和评价记录;⑤建立家访制度或家校沟通平台;⑥后进生转化工作有成效。

2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21.教研教改。①专任教师课堂教学研究参与率达80%以上;②有市州级以上课题,20%以上的教师参加联系本校实际的课题研究。③近两年内有10篇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论文或教改成果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或获市、州级以上奖励。④有10%以上的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2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三、

 

办学水平与

办学特色

 

30分

22.学生品行。①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文明程度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③近三年学生犯罪率为0,年违纪处分率在1%以下。

2

①②某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0.5分,③达不到要求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

23.学业质量。①肄业年级学生期中、期末考试学科合格率在85%以上;②高二学业水平考试正考合格率95%以上;③高考(按毕业总数计)本科(二批)上线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2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24.操作技能。①98%以上的学生能独立完成规定的理、化、生实验,操作合格;②100%的学生掌握规定的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③通用技术考查合格率100%。

2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25.体质健康。①毕业生体检合格率98%以上;②在校生体育合格率98%以上;③体育达标率95%以上;④常见病发病率控制在2%以下;⑤近视眼新发病率低于4%。

2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26.个性发展。①培养音、体、美等特长生获得较好成绩,升学的特长生占升入高一级学校学生的5%,②近两学年度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及科技活动至少有5人次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③每个学生有选择性的参与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科技创新等各类课外活动。

2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27.在办学思想、办学模式、学校管理、学科建设等某一方面形成了突出的强项或优势,或者某项工作有重大创新。

5

达到一项(或多项)要求的记2-5分,否则记0分。

28.近三年来某项办学成果处于全省领先水平,或在省级以上会议交流经验或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单位奖励。

5

达到一项(或多项)要求的记2-5分,否则记0分。

  四、

 

示范效应与

引领作用

 

25分

29、按规定招生。①不擅自增减招生计划、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②不擅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③不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④不按规定公开招生信息。

4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的记0分。

30、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不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

3

凡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试成绩作为编班依据,教师配置明显倾斜,均认定办重点班(含未经批准的各种名义的尖子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记0分。

31、落实教学计划。①按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所有必修课程和共同选修课程,不文、理分科;②教学时间、学生作息时间、课外作业时量、考试次数、竞赛活动、学生用书符合规定;③不在节假日成建制补课、办班。

4

违反其中一项要求记0分。

32、规范评价标准。①不单纯按学生成绩给教师、学生排队;②不向年级、班级下达升学指标;③不单纯以考试排名和升学率奖惩教师、学生;④学生评优评先公开、公平、公正。

2

违反其中一项要求记0分。

33、禁止乱收费。①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收费,未超标准收费或擅立项目收费;②部门、科室、班主任、任课教师未收取补课费、资料费等;③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2

违反其中一项要求记0分。

34、禁止举办重复教育。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不招收插班复读生,不为社会力量举办的重复教育办学机构提供教学场所或师资。

3

违反其中一项要求记0分。

35、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和竞赛、检查、评估等重大活动无集体舞弊或弄虚作假现象等重大责任事故。

3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包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考查、高考,省级以上数、理、化、生、信等学科竞赛,市州以上教育工作检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等。凡上述活动有一次集体舞弊或弄虚作假的,记0分。

36.扶助并带动当地薄弱学校得到了新的发展、为薄弱学校提供学校管理、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课程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帮助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

达不到要求的扣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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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印发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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