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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助学项目工作的通知

来源:隆回一中,本站 发布时间:2014-01-16 19:37: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年级部、各班主任: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2年秋季高中国家助学金助学项目现在我校正式全面启动。为了保证阳光助学,操作公平、公正,现将该助学项目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资助名额:720人

2、资助标准:750元/人/学期

3、优先资助对象:(隆回一中正式注册学籍学生)
①孤残学生;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③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④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⑤烈士子女与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⑥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⑦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

4、工作要求:
(1)各班主任会后请利用时间在班上做好该助学项目政策宣传,让每位学生了解该助学项目相关政策,使该惠民政策学生人人皆知,做到公开、透明。
(2)各班主任请严格按照助学流程规范操作:首先,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同学(隆回一中正式注册学籍的学生)自己首先写好申请。其次,班主任务必认真核实申报学生家庭状况,确定初定名单。最后由班主任与班委会成员民主评议后,确定本班上报学生名单。对该助学项目最终上报的学生名单,要求尽可能做到班上其他学生无异议,保证公平、公正。
(3)各位班主任在上报该助学项目学生信息时,请按照表格要求认真填写好,核对无误后,将电子表格于11月16日之前发到chen768012@163.com邮箱内,以便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汇总上报教育局(温馨提示:请各班主任认真核对学生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尤其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同时请在表格上注明班级名称)。
(4)根据文件要求,学校将根据学生上报信息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该助学金的发放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不再以现金方式发放。资助卡由受助学生自己保管和支配,任何不能扣压学生资助卡,任何费用也不能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隆回一中
                                      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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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做好 2012年 秋季 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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