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以隆回一中名义办学办班的 几点声明
为维护我校社会声誉和保障学生家长权益,针对校外培训机构以我校教师名义举办高一分班考试或预科班培训的不规范办学行为,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校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任何在职教师到各级培训机构有偿补课。
二、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声称其培训老师都是隆回一中分班考试命题教师,学校申明,我校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均衡编班,我校任何教师不参与高一所谓的分班考试试题命制。培训机构对新生编班的任何许诺,都是对家长和学生的忽悠,请家长和广大新生积极举报,切勿上当受骗。
三、禁止任何培训机构(含民办学校)或个人使用“湖南省隆回县第一中学”“隆回县第一中学”“隆回一中”“隆回一中名(教)师”等标识、字样进行宣传、招生、推广、对外签订合作办学、培训办班协议等事宜。如培训机构(含民办学校)或个人出现上述行为,我校保留追究其侵权责任的权利。
四、学校重申,在外组织、参与预科班、冲刺班的教师一律取消担任高一新生班主任资格,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晋级资格。
五、举报邮箱:yzbgs168@163.com。
特此声明。
隆回县第一中学
终审:罗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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